辞职证明需要当天提供吗
辞职证明并不是需要在辞职当天提供。
1.辞职证明的出具,一般与职员提交辞职申请并完成工作交接有关。一般而言,单位会需要职员在辞职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并在工作交接完毕后,才正式出具辞职证明。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此,辞职证明的提供并不局限于辞职当天,而是有肯定的时间范围。
2、辞职证明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关于辞职证明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目前《劳动合同法》及其有关推行条例中。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若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劳动合同法推行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包括的具体内容,如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职位与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
这类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在辞职时获得辞职证明提供了法律保障。
单位拒开辞职证明如何解决
若单位拒绝为职员开具辞职证明,职员可以采取以下手段进行维权:
1.向劳动部门投诉:职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说明单位拒绝开具辞职证明的状况,并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介入处置。
2.申请劳动仲裁:在投诉无果的状况下,职员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机构将依法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裁决,并需要单位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维权过程中,职员应当保留好与单位之间的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交接单、辞职申请书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